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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双流县委史志办、公安局公开招聘7名政府雇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双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史志办、公安局两家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资格条件
根据《双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史志办、公安局两家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报考考生为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1101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6101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1101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1110:00117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1119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1116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11111通过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1116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11119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111128日前在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111281129向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查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将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无法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按照《双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双机编发〔20061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双流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报双流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含6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考核结果,可以续签一次。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工资按月支付。工资标准及其它待遇按照《双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此次政府雇员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双流县监察局 028-85822105)。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 028-8581113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

附:1、《2011年双流县委史志办、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

2、《2011年双流县委史志办、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考务问答》

双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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