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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平县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补充人员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一) 招聘职位:连平县建设局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补充人员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 招聘职位:

连平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2名,村镇规划设计室设计员2名。

(二)质安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从事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7年12月26日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管理及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规划设计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11、14日(共3天)

2、报名地点:连平县建设局办公室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交连平县建设局。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另提交二张同样的照片;

②、报名时需提供新版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后,由县建设局会同县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2013年1月16日前完成。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县建设局在1月17日发放准考证。

三、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下午2:00-4:00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事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职位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前,县建设局负责报考资格复审,认真核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2、面试的组织工作。面试工作由建设局、人事局负责实施,以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的监督。组织考试时,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以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4、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事局确定。

五、 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2、考察。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员,由县建设局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应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且包含纪检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建设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由县建设局同县人事局进行核查。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4332328。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建设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连同聘用人员的函件、考察鉴定等材料送县人事局核准。核准之后,由建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聘用人员为连平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连平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连平县建设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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