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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事业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名额、对象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事业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对象

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房建造价管理事业人员1名,道路桥梁造价管理1名,水运造价管理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身体健康。

(二)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可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具有政府财政部门投资评审工作经验,从事相应岗位造价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2011年12月8-9日8:30-17:30到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二)自愿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及其他专业技术证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发表的文章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由临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报名合格人员均进入基本素质考核,基本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聘用成绩的40%。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质、综合能力、工作业绩、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政等5个方面,每项各占20分。

考核加分:除公告要求的职业资格和技术职称以外,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每一项加1分;获得国家级主管部门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每一项加2分。从业经历中,参与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加3分。同一专业类别分属不同层次的,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五、面试

每个岗位考核折合成绩前六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占聘用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选

聘用成绩=基本素质考核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考核加分。

照聘用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临港开发区纪工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财政局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办法按照《宜宾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发〔2010〕14号)进行。

七、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须在宜宾市三江人才网公示,在公示期间内,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5108027,5108937。

(二)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情况严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与聘用

(一)公示合格者中,各岗位总成绩的排名第一名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考核组研究,可以在公示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临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公示、体检综合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程序报批后办理有关人事编制手续。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试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的公正,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临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实施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事业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0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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