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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
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录聘员实行年薪制,标准参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近期体检报告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大堂小会议室。 3、联系人:吴先生、严小姐,联系电话:0763-338930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12月3日(共7天)。 (二) 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如下: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 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我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拟聘用人员在总成绩排名中择优录取。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政审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政审。 (六)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办公室:0763--338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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