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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关于2012年9月公开招聘区应急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黄埔区应急办因工作需要,现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招聘职位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二、人员性质及待遇(一)人员实行合同制,待遇按《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黄埔区应急办因工作需要,现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职位
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人员性质及待遇
(一)人员实行合同制,待遇按《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有关专项保险。
三、人员基本条件
(一)年龄28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三)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五)在黄埔区居住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大沙地东333号主楼14楼区应急办
有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成绩的前三名者参加面试。最后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综合评分的办法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五)体检
综合排名第一者参加体检身体不合格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六)试用期
拟聘人员与区委办区政府办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1年后视工作需要等情况考虑是否续聘。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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