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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灌口镇专职消防员、驾驶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灌口镇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已经过笔试、复核、面试程序,现将考生综合分数及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前在灌口大道2199号涌泉工业园综合

灌口镇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已经过笔试、复核、面试程序,现将考生综合分数及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前在灌口大道2199号涌泉工业园综合楼(镇政府)门口集合。体检联系人:小杜,联系电话:15880246070

其他事项如下: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费现金550元左右或本人银行卡。

2、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8月15日晚20:00以后禁食、禁水,16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3、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4、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6、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附:2017年灌口镇专职消防员、驾驶员招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

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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