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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9日,关于荔湾区龙津街公开招聘社区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意见》和《荔湾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街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
关于荔湾区龙津街公开招聘社区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意见》和《荔湾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街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懂普通话和粤语。   (二)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0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2年7月23日起,在辖区各社区内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至8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2楼龙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3.联系电话:81925201   4.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荔湾区龙津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党员身份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失业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时间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中共龙津街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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