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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雇员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委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2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公开招考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委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2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公开招考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及《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选聘雇员岗位表》(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6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3)。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503室,咨询电话:83165237。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未能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三、适岗能力测试   (一)方式和内容   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1.公开招考   a.时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b.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四楼小会议室。   2.选聘   a.时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b.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四楼小会议室。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委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雇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聘用资格将自动失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考查询网站   请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www.sztb.gov.cn)网站查询招考信息。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柯、邓枫,联系电话:83165237、82787143)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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