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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南充公安招警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公安局关于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南充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关于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南充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6号)规定,现将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南充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接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的通知,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除三州外其余职位笔试总分合格线为95分。

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总分合格线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名单附后)

  2、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29 (上午900-1200,下午300-630)

  3、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室(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4、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01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专业是否是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已经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未入警公安专业往届毕业生,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有"资格复审合格"报名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现场到面试报名处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或于资格复审后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查询。

  

四、体能测评及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有"资格复审合格"报名信息表或签有"已收费"的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照片现场到体能测评报名处报名。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联系电话:0817-2810437 0817-2800630

附:南充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名单.xls

温馨提示: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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