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支队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支队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支队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支队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陈燕菲等296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629日至30日(周一和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四川省公安厅4号楼1楼会议室(成都市文庙后街36号)。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以下资料(书面证明需加盖鲜章):

1. 报名信息表1份(贴近期照片),另备照片1张。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证明(明确学历及专业),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于731日前交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

3. 省外公安院校(含部属公安院校)四川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已经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四)请考生注意行程安全。

附件: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公安厅

201562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