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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15年10月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1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0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10月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精神,经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10月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精神,经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职位

选调(聘)名额:18 人。其中:公务员 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9人 ;事业单位人员5 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九级职员。(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

三、选调(聘)对象

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为全国(涪城区除外)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为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医院除外)。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选调(聘)后在涪城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6、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 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 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五、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 月1日至2015年 10月15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 区政府五楼5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2263419)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网上报名请将信息传至邮箱 501696891 @qq.com)。

六、资格审核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10月23日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具体考试相关事宜。

七、选调(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 10月23日公告。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实事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足选调职位数5倍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数,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九、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二O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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