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天河区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人数招聘岗位:社区建设专业要求:中文、社工、新闻或法律专业招聘人数:1名二、招聘条件(一
天河区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社区建设
专业要求:中文、社工、新闻或法律专业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
2、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7月1日);
4、对机关公文处理较熟悉,具备电脑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擅长写作,在重点刊物中发表过作品,或曾经写作的文章获得过奖励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4日至8月9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截至时间内填写《天河区民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区民政局工作邮箱(caiy@thnet.gov.cn)进行报名。成功报名并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于8月12日(星期五)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
(二)笔试
定于8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进行。笔试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8月18日(星期四)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告。
(三)资格审查
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在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中选取3人进入资格审查。各应聘人员需认真对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任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奖惩证明等资料,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民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后打印);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等。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基本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面试成绩在8月23日(星期二)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告,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的人员采取电话通知方式。
(五)体检和组织考核
依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人员在天河区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组织考核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组织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天河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月薪3000元左右。
(二)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
(三)社会保障。聘用期间,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投保费用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由单位和工作人员本人按比例支付。
(四)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中个人支付部分及有关税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它保障。聘用期间,按照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权利。
本公告由天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红梅
联系电话:38622084

天河区民政局

附件下载:(报名表)天河区民政局2011年招聘合同制.doc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