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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充市委党校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1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3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关于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12]172号)的规定,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将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发布。

一、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名称及名额

教师1名。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

直接考核招聘对象为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专业,且取得学位为经济学硕士学位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是在职职工报考,须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且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4)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愿意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0 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人事处(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69号党校大厦306室)

联系电话:2802607

3、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贴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办理准考证使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在职人员需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由市委党校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公开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直接考核聘用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期间,如无人报考,可适当顺延报名时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计划。

(二)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考核程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市委党校具体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党校负责通知考生。

(三)考察

由市委党校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直接考核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中不合格人选取消其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直接考核聘用名额实行等额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在体检报告出具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职位,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原工作单位、拟录用单位、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反映,经查实后出现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中,按同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直接考核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终审确认,并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公开直接考核聘用条件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党校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并报请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将聘用结果报告给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817-2802607。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附件:《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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