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充市委党校招聘教师的公告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关于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12]172号)的规定,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将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发布。 一、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名称及名额 教师1名。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 直接考核招聘对象为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专业,且取得学位为经济学硕士学位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是在职职工报考,须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且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4)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愿意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0 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人事处(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69号党校大厦306室) 联系电话:2802607 3、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贴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办理准考证使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在职人员需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由市委党校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公开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直接考核聘用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期间,如无人报考,可适当顺延报名时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计划。 (二)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考核程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市委党校具体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党校负责通知考生。 (三)考察 由市委党校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直接考核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中不合格人选取消其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直接考核聘用名额实行等额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在体检报告出具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职位,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原工作单位、拟录用单位、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反映,经查实后出现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中,按同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直接考核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终审确认,并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公开直接考核聘用条件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党校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并报请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将聘用结果报告给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817-2802607。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附件:《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2015年10月19日 |
附件下载:附件: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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