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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公开考核招聘市纪委监察局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中共内江市纪委 内江市监察局 关于考核招聘市纪委监察局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内江市纪委、内江市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管理岗位

中共内江市纪委 内江市监察局 关于考核招聘市纪委监察局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内江市纪委、内江市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管理岗位,3名。 二、招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3、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文秘类、财经类、法律类和计算机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优先。 6、年龄在32岁及以下(1980年7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及以下(1977年7月30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从2013年7月4日起在内江市党政网、内江人事网、内江纪检监察网、内江日报、内江电视台等发布考核招聘公告,为期两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网上下载并填写好《内江市纪委监察局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纪委干部管理室报名。 4、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的比例应达到5:1及其以上,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三) 笔试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采取闭卷直接在电脑上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领导小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的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综合能力。
(五)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占50%计算之和作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对象中,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并体检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意见(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招聘的视为放弃,依次等额确定替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同时,考察后认为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不予招聘,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八)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论,由市纪委监察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选,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对确定的拟招聘人员试用3个月,由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间不办理聘用手续。 (九)公示和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者,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本方案由中共内江市纪委、内江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报名时咨询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济兵 欧阳智
咨询电话:2030692 13628132681 15828818777
传真:2022171
中共内江市纪委 内江市监察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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