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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矿局2013年地矿类专门人才简化考试程序招聘165名人才工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实际,拟简化程序考核招聘地矿类专门人才16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64名,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实际,拟简化程序考核招聘地矿类专门人才16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64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具有地矿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地质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地矿类专业中级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应聘岗位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由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前往各大院校参加应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招聘,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二)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六、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

1、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29日-8月30日。

2、专业测试: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考核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

3、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按职位招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复审结果、专业测试成绩、体检对象一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www.gzdk.com)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2013年新进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招聘工作机构。

成立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报名、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工作组和巡视小组。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组负责本次招聘日常工作。巡视小组负责对各考评点进行巡视指导。

(二)、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矿类专门人才需求职位信息表

2、贵州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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