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6年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1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2日,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考8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辅助服务雇员8名,主要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考8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助服务雇员8名,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文化修养,作风扎实,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职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佛山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内,以考生姓名命名)、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于2016年5月5日前一并发到电子邮箱fsgsda@foshan.gov.cn,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职位代码",如"张三G01"。进入面试者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人:樊女士;电话:0757-83380228。

  (二)考试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后,我局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报名人员反馈相关情况。同时请报名人员及时留意网站http://www.fsaic.gov.cn相关公告。

  1、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试。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雇用方式及薪酬

  确定人选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我局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合同。

  雇用人员薪酬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方案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的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条件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佛山市政府相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 1:2016年佛山市工商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职位表

   2:佛山工商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