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佛山市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1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上半年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岗位和要求(一)招考岗位:三水管理部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上半年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要求

  (一)招考岗位:三水管理部业务窗口服务岗位1名。

  (二)招考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义务。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

  5、具有本市户口,身体健康。

  6、要求男性,涉及跨区往返,有汽车驾照者优先。

  7、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

  8、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中招考条件要求。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为避免报考者来回奔波,请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并在签名栏签名,同时将该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及本人近期红底免冠小一寸证件照片2张,于2016年5月5日前(以我中心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邮寄到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收件人:曾小姐,邮政编码:528000。同时,请报考者将个人的红底免冠小一寸证件照片的电子版(为JPG格式)发至邮箱fsgjj@foshan.gov.cn。

  (二)考试程序和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三、雇用方式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辅助服务雇员招考报名表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