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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湖南省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
湖南省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工程造价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学历,有造价员以上资格,三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历,年龄在60岁以下;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4月16日。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报名地点:永兴县财政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5523423、13786526169,联系人:龙建湘。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永兴县财政局人事股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材料和资料进行审定,合格者进行其它招聘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对考核合格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我局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三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和正式聘用后的薪酬福利面议。 永兴县财政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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