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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2012年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隶属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局授权承担药用辅料检验检测和标准研究职能。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临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隶属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局授权承担药用辅料检验检测和标准研究职能。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临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年龄要求学历要求其它要求
药用辅料检验8药学、药物分析、中药学、制剂学、药物化学、分析化学30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生)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大学本科为一本以上;能熟练操作各种分析仪器;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岁。
二、招聘事宜(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才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hn-fda.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8:00至3月21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体院路65号。 联系人:陈得雨。电话:0731-89912618。 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 (三)考试方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40%、技能操作占60%)。 三、聘用 根据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临时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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