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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雇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

 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雇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具体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一:三级(或二级)雇员1名,35周岁或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或法律专业,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者,聘为三级雇员;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或以上)学位者,聘为二级雇员)。

  岗位二:三级雇员1名,30周岁或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或行政管理专业,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并符合"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中国公民。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5月22日下午24: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156484847@qq.com邮箱(报名表文件名请以"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注明。例如:考生张三报考岗位一,报名表文件名为"岗位一+张三+13812345678")。报名表内报考岗位一栏请填写所报考岗位,如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后6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笔试地点:南沙区金洲小学,地址:南沙街金洲村裕兴西街1号(南沙珠光御景公交站附近,地税局对面)。

  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达到2:1(含2:1)时开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为8名(如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少于8名,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每人15分钟。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39053239。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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