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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所属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事宜如下:一、招聘岗位(见附表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所属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疆招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xjrs.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至9月26日。
四、应聘人员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10、 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杨涛 联系电话、0991-7855493、13899938358
(四)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计生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七、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xjrs.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药学人员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药学基础知识,影像人员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影像基础知识。财会人员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财会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计生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递补。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60%+面试×40%=100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八、体检
自治区计生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计生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
自治区计生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为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人:夏运桂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联系电话0991-3846245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计生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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