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侨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侨联所属新疆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侨联所属新疆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工作人员3名,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硕士生38 周岁及下,博士生40周岁以下(30岁是指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名额等见附件。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侨联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者认真阅读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招聘广告,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侨联(乌鲁木齐市文化路38号)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自治区侨联办公室在侨联机关张榜公布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到自治区侨联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用汉语),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及写作能力测试两部分,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笔试由中自治区侨联命题、组织和评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侨联机关公布。
2、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由自治区侨联命题、组织,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侨联选派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考察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侨联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确定人选及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自治区侨联组织确定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侨联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自治区侨联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通过体检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侨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和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侨联办公室。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自治区侨联党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自治区侨联党组监督电话:0991-2329907
联系人:阿不都外力•马木提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处监督电话:0991-3689707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侨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侨联负责解释。
自治区侨联咨询电话:0991-2811113(传真)
0991-2812108
联系人:于曙光 梁剑 附件:1.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自治区侨联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工作人员3名,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硕士生38 周岁及下,博士生40周岁以下(30岁是指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名额等见附件。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侨联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者认真阅读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招聘广告,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侨联(乌鲁木齐市文化路38号)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自治区侨联办公室在侨联机关张榜公布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到自治区侨联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用汉语),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及写作能力测试两部分,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笔试由中自治区侨联命题、组织和评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侨联机关公布。
2、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由自治区侨联命题、组织,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侨联选派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考察
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侨联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确定人选及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自治区侨联组织确定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侨联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自治区侨联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通过体检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侨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和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侨联办公室。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自治区侨联党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自治区侨联党组监督电话:0991-2329907
联系人:阿不都外力•马木提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处监督电话:0991-3689707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侨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侨联负责解释。
自治区侨联咨询电话:0991-2811113(传真)
0991-2812108
联系人:于曙光 梁剑 附件:1.自治区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自治区侨联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自治区
自治
人员
招聘
资格
工作
侨联
社会
考试
人力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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