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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埔区穗东街城管协管员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8日,因工作需要,根据《黄埔区城管局关于街道组建城区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有关事项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
因工作需要,根据《黄埔区城管局关于街道组建城区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有关事项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城管协管员,组建一支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协管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外勤岗,要求能胜任户外工作。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五)有C1或以上驾驶证。 (六)退伍军人优先。 (七)熟悉电脑操作。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协管员1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和街道办事处公告,公告期为3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6至6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地点及联系方式 黄埔东路2486号(穗东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队)二楼,联系人:陆小姐,电话:82089983。 3.报名须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黄埔区2016年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如本区户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或待业人员需提供部队复员证、党员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街道通知报考者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车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按综合成绩(包括车试成绩、面试成绩,车辆驾驶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其中车辆驾驶操作,考试内容主要是道路行驶;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求职动机、应对能力、言行举止、沟通能力等。 五、录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核发;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六、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办理时间预计15个工作日。 3.由于报考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穗东街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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