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南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为不断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人(小学语文教师40人,小学数学教
为不断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人(小学语文教师40人,小学数学教师20人)。 一、报考条件 1、年龄限30周岁(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凭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报名,按程序列入拟聘对象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本人毕业证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4、报考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7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3)按所设岗位类别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时须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5)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由此空出的职位数调剂到其他职位。 (6)报名地点: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肖浩 联系电话:0737-5221318 2、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综合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知识占10%;报考科目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材内容占90%。) (3)分值:100分制按60%计入总分。 3、试教 试教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教对象:分科目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试教入围对象(入围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2016年已正式录用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此次试教范围。 (3)内容:小学相应课程的教科书内容,由抽签决定。 (4)试教顺序:抽签决定。 (5)试教时量: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8至10分钟。 (6)分值:100分制按40%计入总分。 4、体检 (1)根据笔试和试教成绩折算后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学历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递补不超过两次。 5、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凡考察不合格和因到时不能提供本人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聘用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同科职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三、聘用与管理 (1)对拟聘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报县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聘用,上岗一个月内办好聘用手续,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3)凡聘用的教师须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敬业爱岗,试用期一年。如在试用期内,教学成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师德师风差、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违法乱纪者,予以解聘。 (4)凡聘用教师,须在受聘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在三年内不准办理脱产学习和跨乡镇调动手续,否则予以解聘。 (5)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过程由县监察局等单位负责全面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纪律要求 凡在报名、笔试、试教、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违纪舞弊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三年内不得在本县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本招聘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监督电话: 南县教育局人事股:0737-5221318 南县监察局:0737-5216258 南县教育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编委办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