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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海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2016年南海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为做好我区2016年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才的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
2016年南海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为做好我区2016年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才的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南府〔2009〕39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招聘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计划:2016年我区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以下简称卫技人才)565名,招聘计划由各公立医院结合实际分批进行(2016年的招聘原则上安排上下半年各一次,分别在6月和11月开展,第一批招聘计划详见各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二)招聘岗位:我区公立医院的招聘岗位以医、药、护、技类专业技术和公共卫生专业岗位为主,其他个别非医专业岗位的设置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并严格控制。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年龄要求男未满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下同),女未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在职特殊人才及其随调配偶的年龄条件提交区医招委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毕业生

毕业生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护理、康复(医技类,含针灸推拿)、病理、医学影像、麻醉、核医学专业或社区卫生服务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2)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范围包括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的南海生源往届毕业生,或两年内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应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3)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社区卫生服务岗位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此类放宽学历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未满35周岁);

(4)报考非医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在职特殊人才

在职特殊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任省级及以上学术专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者;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负责人;

(5)地级市及以上三甲医院现职主任。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

2.所牵涉的医疗不良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发出聘用资格的人员;

5.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现职正式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单位制定方案

根据区卫计局下达的当年招聘指标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各公立医院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含招聘条件、流程以及招聘批次和计划)。招聘方案报区医管局审核以及区卫计局备案。

(二)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审核同意和备案后,在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卫生招聘管理系统)发布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卫生信息网、南海区人才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的内容应该与经核准的招聘方案的内容相一致。

招聘方案公告后不得擅自更改。确实需要更正的,应该由招聘单位向招委会办公室提出更正内容和理由,经?夂蠓⒉几妫笨梢运逞颖⒖际允奔洹?

(三)报名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必须通过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jk.nanhai.gov.cn/nhwsrs/view/pr/login.jsp),每名考生每次限报一个岗位(以招聘管理系统上的有效报名为准,报考体现个人诚信,凡一经发现考生报名超过1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卫生招聘管理系统及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

(五)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本环节由面试和笔试两个考核项目组成,考核内容和考核项目的先后顺序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面试、笔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凡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招聘单位必须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7至10个工作日。凡正在招聘单位临时聘用或在本年度内在招聘单位的正规招考中已完成相应时间的实践考核的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用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六) 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应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七) 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九)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1.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凭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2.招聘单位在办理手续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人员情况汇总报送至区医管局备案。

(十一)特殊人才及其配偶的接收

高层次特殊人才招聘常年开展。符合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的,其个人及随调配偶的接收由区卫计局、区医管局联合招聘单位进行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后,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报招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监督及纪律要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委会根据需要对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招聘单位每批次的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内容作适当调整。

(三)本方案由区招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

2016年南海区卫生计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日程表

时间

内容

实施单位

2016年

6-7月

各公立医院开展第一批次的招聘工作

各公立医院

2016年

9月底前

完成第一批拟聘用人员的接收(调动)和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汇总报医管局和局人事科备案,完成人事信息系统资料更新

各公立医院、医管局、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

10月15日前

各公立医院制定本单位下半年的招聘方案和第一批招聘计划,报医管局审核和卫计局人事科备案

各公立医院、

医管局

2016年

11-12月

各公立医院开展第二批次的招聘工作

各公立医院

2017年

2月底前

完成第一批拟聘用人员的接收(调动)和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汇总报医管局和局人事科备案,完成人事信息系统资料更新

各公立医院、医管局、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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