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6年北川县选调(聘)文秘人员5人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5名。现将有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北川政务网http://beichuan.my.gov.cn/发布)。 一、 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选调(聘)单位、名额、职(岗)位 县委组织部选调(聘)5名。其中:公务员(参公)3名,事业单位人员2名。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 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选调(聘)后须在北川服务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按规定应该实行回避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聘)的。 四、选调(聘)办法 由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选调(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29日(每日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 咨询电话:0816-48231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北川政务网,仔细阅读选调(聘)公告,了解选调(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毕业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笔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 (三)笔试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北川政务网上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包括责任心、上进心、思维能力、组织能力等。 (三)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体检,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北川政务网上公布。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由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聘)人选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十、办理人事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聘)人员,按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十一、选调(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选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4822937 (县委组织部) 0816-4823175 (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 (县纪委监察局) 十二、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选调(聘)文秘人员报名信息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