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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关于公布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根据《关于2015年下半年省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四川警察学院
关于公布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下半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及

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5年下半年省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四川警察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

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文健平等234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报考四川省公安厅机关的考生,201622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四川省公安厅老干部活动中心(成都市文庙后街34号,省公安厅大院左侧)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201622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四川警察学院行政大楼三楼行政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进行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省公安厅、四川警察学院在考生《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其中报考要求资格证书,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要求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四)请考生注意行程安全。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公告》。

附件: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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