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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公告

发表于:2024-05-1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2日,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10名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2、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10名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与招聘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7年2月20日9:00起至2017年2月2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发送至报名邮箱kfqrmfyzgs@163.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表后即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携带网络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场参加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并结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人数出缺或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聘用

  1、考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2、劳动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31-84816586。

  附: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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