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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农工委、法工委各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大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农工委岗位须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水利相关专业;法工委岗位须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法学类专业。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 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3.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且须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笔试"加"现场面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28)38169561 附件: 2016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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