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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递补体检及后续安排公告

发表于:2024-05-1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5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递补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2016年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递补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2016年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此规定,共计递补3人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递补体检安排
(一)递补体检时间: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
(二) 体检地点: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附件2)。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上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未在体检当日8:3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二)结论将于2016年4月8日电话通知体检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进行组织考察。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指挥。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取消相关人员遴选资格。
(五)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考生单位同意参加遴选证明于体检时一并提交。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电话:028-61881183、028-61881185)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地点位置图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3月30日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职位

准考证号

立法工作人员

31865050209

预算审查工作人员

马蕾蕾

31865053713

江永波

3186505370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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