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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阜阳市颍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一)除附件中所列报考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所报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6月26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在阜阳人事人才网、中国·颍州网、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颍州教育在线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3日8:00至7月7日16: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yzrszp.cnbaoming.com 3、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颍州人事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注意保存好密码)、登录报名,签署 "诚信承诺书",填写《2012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确认 (1)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7月8日16:00前登录颍州人事招聘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注意复查照片与之前上传是否相符,否则请重新上传。 (2)如资格初审合格,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于7月9日16:00前通过颍州人事招聘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加考试人员缴纳笔试费90元。 (3)本次采取分单位、分岗位的方式报名。报名缴费结束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报考者可在7月10日9:00至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考生于7月18日至7月19日直接从颍州人事招聘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成绩公示一周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学历层次高的优先,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如按以上优先原则仍无法区分,则都作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区监察局、人社局和用人主管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组织实施。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正式作为拟聘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 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人社局 0558-2787710 附件:2012年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代码一览表.xls 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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