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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市2011年公开招聘规划局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财政全额供给)。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办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财政全额供给)。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承办具体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与职数 此次共招聘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职数、招聘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城市规划工作; 3、爱岗敬业、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发布公告(2011年10月26日-11月1日,为期7天):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并在市内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日一11月6日,为期5天,每天上午 8 :00一 11 : 30 ,下午 2 : 30 一 5 : 30 ,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2 、报名地点: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明光市人民政府院内);咨询电话: 0550-8026239。 3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填写《明光市规划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1。 6、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务必于2011年11月1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及内容: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的《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每门科目50分,总分值为100分,笔试采取异地制卷和阅卷的方式进行。 2 、此次招聘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总计分数为100分。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规划相关知识》分数高低排序。 3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上午 7: 30 -9 : 30 考《城市规划原理》;10:00-12:00考《规划相关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被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在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基础上,全面、客观、公正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办公室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市政府网站、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 、本次招聘的10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 ] 8号文件执行。 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 见》(皖政办[2006]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 35 号),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三年。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由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合同,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开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介绍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转正定级、调整工资等手续。聘用期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主管局重新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办理续聘手续。凡试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实施。 2、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3 、本实施意见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O 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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