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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整体素质,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宣州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宣州区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整体素质,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宣州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宣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人员5名、差额供给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见《2011年宣州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7691日-1993831日期间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通过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crs.gov.cn)、宣州区人民政府网(www.xuanzhou.gov.cn)、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uanzhou.gov.cn/xzlbj/index.aspx)、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zrs.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913-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不含休息日)。

报名地点:宣州区就业管理局四楼(宣城市叠嶂中路12号,联系电话:0563-3025555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费80/人。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2011年宣州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方法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仪表气质等。

2、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计算应试者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当某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该考官组当天实际参加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4、面试前5天电话告知面试者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将同时发布信息。

5、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

引进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555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3-3023465(区监察局举报中心)、0563-3023256(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五、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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