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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禅城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二)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法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调解相关工作经验者放宽至法学(法律)大专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会讲国语和粤语;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岗位

派驻到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禅城区司法局政工科231(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二楼)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9932132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禅城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

我局将依据报名材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和相关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录用人员按区司法局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标准执行。

附件:禅城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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