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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达哇降措同志为人民警察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阿坝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达哇降措同志(名单见附件)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阿坝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达哇降措同志(名单见附件)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批准录用为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报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辞职,不得调离录用单位。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

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三、具体派遣时间敬请密切留意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网(http://www.abrsj.gov.cn/)。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因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的,由录用单位从新录用人员报到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档案不在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阿坝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执行。

附件:阿坝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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