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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1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5日,蒙城县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蒙城县政府批准在原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基础上更名成立的县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全县基础设施的筹资融资、投资建设、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资本
蒙城县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蒙城县政府批准在原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基础上更名成立的县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全县基础设施的筹资融资、投资建设、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资本的运营等任务。现因发展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设置 招聘集团公司员工15名;子公司员工18名(其中振兴担保公司员工3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蒙城县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公司2016年招聘计划表。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总分加3分;研究生学历总分加3分,以上两项均符合的累计加6分。注册会计师、一级建造师加6分;二级建造师加4分。以上加分均加在笔试成绩。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 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mengcheng.gov.cn)下载《应聘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6月24日下午17:30截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蒙城县就业人才服务局(宝塔东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 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应聘报名表》,并附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6、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27日17:30时前改报其他岗位。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岗和子公司工程管理岗视报名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比例,或视报考情况确定录用方式。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6月29日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岗和子公司工程管理岗面试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核、递补、公示 体检、考核具体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体检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最多可递补两次;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集团公司负责,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核人选,最多可递补两次。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不低于2400元。 2、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集团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所有人员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以及享有其他福利。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蒙城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红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静、焦云轩、王芳、王旭东、顾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顾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丁涛、陈杰三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39910 0558-7692075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蒙城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附件2:蒙城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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