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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从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树立重视基层导向,充分体现省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怀和对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切实解决乡镇公务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树立重视基层导向,充分体现省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怀和对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切实解决乡镇公务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村干部考试录用一批乡镇公务员。

一、招录对象和报考职位

招录对象: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且任职满3年以上(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报考职位:本县(市、区)设置的乡镇公务员职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村主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村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考察内容

考试的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农村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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