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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公示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现对报考人员申请加分的审核工作已

根据《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现对报考人员申请加分的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共3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7月4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  监督电话: 0559-2596133 (区纪委、区监察局) 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序号姓名性别报考岗位代码加分类型服务(任职)单位服务年限
1卢旭晖80016大学生村官黟县宏村镇龙江村2
2王娟80001大学生村官铜陵市铜陵县东联乡墩上村3
3焦采之80014三支一扶休宁县五城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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