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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建始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建编发[2011]1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招考工作人员6名。其中,县婚姻登记处财务人员1名,一般工作人员1名;县社会救助站1名;县民政执法大队财务人员1名,一般工作人
根据建编发[2011]1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招考工作人员6名。其中,县婚姻登记处财务人员1名,一般工作人员1名;县社会救助站1名;县民政执法大队财务人员1名,一般工作人员1名;县社会福利院财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民政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68年4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建始县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工作简历一份,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在报名时提交。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财务管理人员岗位,须持有会计证。
每个招聘岗位名额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1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建始县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笔试时间:4月29日上午9:00时-11:00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参加进入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按岗位所招名额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工作在建始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建始县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建始县民政局制定,建始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3、面试主要考察参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
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5月4日上午8:00准时进入候考室。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建始县民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复审报考资格;涉及"一票否决"的事项,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并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县人社局、建始县民政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公示期满经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履行正式聘用手续。

附件:公开招考报名表

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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