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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16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鄂州市2016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参加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鄂州市2016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7月6日上午在鄂州市吴都中学体育场进行。报考鄂州市公安机关各职位的考生均安排在上午体能测评。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6:30在吴都中学东门前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7:20还未到达候考区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鄂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711-3752716。 地址:鄂州市吴都中学体育场(鄂州市寿昌大道与文苑路交汇处)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鄂州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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