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襄阳市户口(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仅限市区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经从网格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三年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 7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区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咨询电话:0710-3823010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1、应聘人员须持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实行按社区招聘,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城区的一个社区报名,选择2个及以上社区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 5、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应知应会的政治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会治理及创新方面的知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于报名同时到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手续,截止报名结束仍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前上网公示拟加分人员名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7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区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3、笔试时间 2016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报考社区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1.5不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樊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c.gov.cn/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报考社区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报考社区考生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三年之内不得调整到其他社区。 (三)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人员享受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工资待遇标准,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附件:附件1:襄阳市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16樊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岗位计划.xls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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