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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泉县池河镇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陕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县政府办《关于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10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各镇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岗位计划及组织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发〔
陕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县政府办《关于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10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各镇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岗位计划及组织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发〔2015〕94号)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池河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服务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名额11名,招聘职位原则上不限专业,具有农林技术、文体艺术、新闻写作、电子商务、规划设计类专业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石泉县户籍或石泉生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零就业和困难就业家庭人员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8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8日(每日上午8:00-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上班。 (三)报名地点:池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一式二份)。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公告》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五、招聘 招聘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办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面试,考生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无法接到通知,责任自负。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招聘、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本辖区范围内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池河镇人民政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为一年,月工资约为2200元/月,合同期内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需继续聘用的,须经县政府批准。 十、备案 招聘工作结束后,池河镇政府将购买计划审批表、聘用人员花名册分别报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备案,同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审核盖章的聘用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查询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存档。 本公告由池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咨询监督电话:0915-6611324 0915-6611156 13689157155(李老师)。 附件:池河镇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人员报名表 池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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