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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泉县革命纪念园区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8日,陕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石泉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服务人员5名
陕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石泉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服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石泉县民政局向市场购买劳动服务人员,具体招聘职位为:有行政管理及播音主持相关经验或专业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正派,遵纪守法,社会表现良好,无不良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18岁以上(1998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专及高职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有主持播音专业或有演讲特长者优先; (四)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具备公文写作能力; (五)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石泉县民政局三楼优抚股。联系电话:0915-6329050。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2、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公告》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结束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占40%分值)面试(占60%分值)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 七、体检 体检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确定拟聘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相关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暂定为三年,工资待遇及福利按(石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需继续聘用的,须经县政府审批。 九、备案 招聘工作结束后,县民政局将购买计划审批表、聘用人员花名册分别报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备案,同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审核盖章的聘用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查询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存档。 本公告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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