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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及体检安排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各位考生: 渭南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16年9月4日结束,依据《渭南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现将我市进入面试
各位考生: 渭南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16年9月4日结束,依据《渭南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现将我市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7:30; 体检地点:渭南市妇幼保健医院(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114号,渭南电视台西邻)。 三、体检费用 每人300元,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于9月8日上午7:30前到渭南市妇幼保健医院门诊楼前集合; 2、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栏目后,与体检费用(300元)一起交医院工作人员,医院为考生出具正式发票; 3、考生体检前须空腹,体检前一晚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5、体检标准严格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的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附件:渭南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渭南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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