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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1人)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导读】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1人)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咨询面试备考答疑QQ群604140891,我们
【导读】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1人)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咨询面试备考答疑QQ群604140891,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试咨询热线:028-84400955。请根据自己的身份扫二维码加入公考微信群。群满可以加微信号:sc12306a(加后优先拉入公考群哟)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55最新快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级机关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工人身份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4、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理学类、工学类、文学类、农学类、医学类。 6、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所在单位或县(区)级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股(龙马潭区小市街道新街子街76号,龙马潭区政府转角店办公区六楼)。联系人:叶鑫,联系电话:0830-2709282。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2)《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 (4)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考前资格审查由区食药监局负责,对照职位条件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先笔试后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调动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报送材料到区人社局进行复核,再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服务年限   应在本单位工作至少满两年。若有关政策中明确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调动资格,参与组织选调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在县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请报名时附带;   (三)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食药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2708175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食药监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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