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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2021年统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体检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有

  根据《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遵义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总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结果,共确定进入播州区体检环节的考生53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1年7月10日。

  (二)集合地点:遵义市播州区政府大院旗杆下(地址: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西大街南段53号)。

  三、有关要求

  (一)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必认真查阅本公告和《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附件2),在体检当日按时到达集中地点。非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时到达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家长或其他亲友不得陪同或随同参加体检。

  (二)体检费用450元/人由考生自理,不能采取移动支付方式,请考生备好现金。

  (三)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面试准考证遗失的受检人员可登陆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http://www.zunyiyj.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栏目,进入面试准考证打印页进行打印。

  (四)考生在体检前须上交携带的所有通讯设备,如发现未上交的,无论是否处于开机状态,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五)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体检前2天,考生须提交《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3)到指定邮箱(3547104716@qq.com)。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体检结束后,须经带队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七)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0851-23214898   区委组织部

  0851-27722117   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举报电话:

  0851-27222120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准考证打印技术支持电话:

  0851-28623767市委组织部;联系人:熊明亮

    附件1:遵义市播州区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体检人员名单.pdf(点击查看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doc

为准确反映各位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和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特在体检前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务必遵守。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须于7月10日上午7:20前,持本人当日"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经工作人员检测正常(体温低于37.3℃)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体检。
3.境外来(返)遵考生、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遵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须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体检。建议考生从即日起,只在我省范围内流动,拒绝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产生疫情防控不必要的风险。
4.考生集中后,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完成体检前准备工作,集中前往体检医院。
5.所有通讯设备必须在集中环节交工作人员统一暂存,如发现未上交的,无论是否处于开机状态,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过程中,考生若发现体检医生与本人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要主动告诉工作人员并实行回避,否则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报出自己姓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无理取闹。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8.考生须主动听从医生和工作人员的安排,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未体检完所有项目擅自退场或放弃某一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须经带队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9.主检医师认为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才能判断的,可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附加检查项目,由区体检办与卫生行政部门商议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按规定进行检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10.体检时,应如实回答医生的病史询问。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在带队人员的指导下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病史,并在受检者签名处签名。对故意隐瞒病史(包括服用降压药物史)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11.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晚22:00后空腹,禁水、禁食。做完采血和B超项目后再进食。抽血后请按压针口2至3分钟,以免出现血肿。采集尿检标本时,请取中段尿液。
12.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3.请勿改变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变更联系方式,请主动到区体检办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若因考生登记的联系方式变动或通讯不畅,造成区体检办或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docx(点击下载

                                           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组织部

                                               2021年7月4日

  (信息来源:http://www.zybz.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05_68908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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