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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7日,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考察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为做好我市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体检对

  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考察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为做好我市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1.体检对象:详见《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2.体检时间:2021年7月10日。

  考生务必牢记体检时间,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考生须在体检的前一天报到(2021年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到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楼正门前(旗杆旁)。联系电话:0857-8319191。

  3.报到事宜:考生本人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报到时,须佩带口罩,出示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无异常(≤37.3℃)方可入场,入场后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查验身份、知晓体检须知(附件2),并在《体检须知》上确认签字。考生所持证件不全或与考生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其他事宜

  1.交体检费:体检结束后,考生将体检费300元现金交体检医院。

  2.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5.在招录过程中,我市公务员招考各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的规定。

  6.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附件3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监督电话: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39322

  咨询电话: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0857-8319191

  附件:1.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1 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选调单位名称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是否进入体检
1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0128271126李文献
2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0128440326卢伟
3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0128050314罗琳
4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0128200408魏君雪
5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0128450115江信雨
6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0128271102李帅
7市委组织部10128300721张涛
8市委组织部10128390202蒙祝
9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10128150112王良龙
10市委党校10128260417杨家超
11市委党校10128300617付献瑶
12市督查考核局10128040506杨袁
1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128120224周旭
1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128180325潘燚
1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10128200613李俊
1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10128250928杨祥月
1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10128370408罗世伟
18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0128300409朱政雪
19市财政局10128300106董德华
20市财政局10128120316鲁嫚嫚
21市财政局10128070214黎志红
22市交通运输局10128200507李润
23市交通运输局10128140206林彬
24市能源局10128271202杨凯
2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28120226舒甫
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28280326刘成兰
27市商务局10128430201林旭锋
28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0128270502张思宇
2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128300304周伟
3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128290501张春野
31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察委员会10128340129薛鑫
32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10128180326王昌苹
33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10128280320冯伟伟
3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10128340212饶娅婷
35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10128380501王培周
36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128400119朱熙
37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128271105蒋孟雪
38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128260401黄茂
39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0128170324王荨
40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128370330陈涛
41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0128310224聂杰
42中共大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大方县监察委员会10128300202吴天虎
43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10128330203刘杰
44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10128271109王媛
45大方县应急管理局10128250929邓志丹
46大方县交通运输局10128320207任廷鑫
47大方县自然资源局10128200327何娜
48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0128460116王帏
49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0128230202肖茂豪
50中共黔西县委办公室10128300630叶富荣
51中共黔西县委组织部10128190214周宇杭
52中共黔西县委组织部10128370403王烁
53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28370402何运泽
54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28271115黄永杰
55中共金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金沙县监察委员会10128300207李兴旭
56金沙县自然资源局10128170325古琼方
57织金县委办公室10128150122陈尚
58织金县委办公室10128410130刘飞杨
59织金县委组织部10128100125罗宇
60织金县卫生健康局10128150410杨建华
61中共纳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纳雍县监察委员会10128100121袁晓东
62中共纳雍县委员会办公室10128300104王近舟
63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10128270825杨艳
64中共纳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0128251001陈波
65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128250815罗梅
66纳雍县林业局10128100128王梅
67纳雍县财政局10128200605杨朝运
68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0128390129徐世钰
69纳雍县教育科技局10128310228赵阳
70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10128420105张天源
71纳雍县卫生健康局10128320108杨义斌
72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28460119郭柳
73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10128180405马勋亮
74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10128251007余媛媛
75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10128140207祖航
76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10128170328王鑫
77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10128180406赵丽娟
78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10128271201胡瑶
79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0128050401张应照
80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0128420507杜远富

               2.体检须知.doc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于体检报到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给考务办,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检查。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扫码测温无异常后,方可参加体检。考生报到期间须佩带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10.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扎堆聚集,保持安全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1.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特别提醒:
1.《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遵守《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考生本人所提交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中承诺的"不弄虚作假、不无故放弃或中断考录环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内容。
6.女性考生请穿平跟鞋,勿穿有金属的内衣裤。

               3.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体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点击下载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7/t20210706_68922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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