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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2012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3日电(记者 刘巍巍)记者3日从江苏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获悉,该省2012年政法干警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3日电(记者  刘巍巍)记者3日从江苏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获悉,该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于近日启动。

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范围为:无锡、徐州、苏州、连云港、淮安、镇江、宿迁等七市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基层单位,省监狱系统部分单位。招录计划为89名,其中省监狱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49名。培养的学历层次为专科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三种。其中专科班3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31名、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55名。

本次招录培养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计划79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招录计划2名;"四项目"人员(江苏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江苏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录计划8名。

报考专科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

2012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9日-8月13日,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记者了解到,定向招录培养采取招录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A、B两类进行,具体为: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并在上述部委网站公布。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教育入学考试的时间为2012年9月16日。

录取人员采取定向培养方式,即定单位报考,定院校培养,毕业后一律按照入学时所签订的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

目前,江苏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经编制了职位简章,近期将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网站(www.jsgwyj.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等有关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发布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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