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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2014年浙江省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63家事业

2014年浙江省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63家事业单位93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乡镇下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县各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我县大学生"村官"不得报考。

二、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4月25日00:00-4月28日24:00

报考人员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或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y12333.com/)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系统会自动更新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4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后)规定执行。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9日8:00-5月5日24:00

人事部门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将在平阳县人才网上公布。报名对象放宽到浙江省及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5月6日9:00-5月7日17:00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5月7日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5月10日下午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查询并再次报名"期间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21日9:00-5月23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专业不限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党史与国情、公文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可登陆平阳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五、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笔试成绩,无面试(技能测试)岗位的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报考县文化馆"音乐"和"舞蹈编导"、县新闻信息中心"新闻"岗位的,按高分到低分1: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报考县少年业余体校"体育①②③"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信息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人才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面试(技能测试)

报考县文化馆"音乐"和"舞蹈编导"、县少年业余体校"体育"①②③、县新闻信息中心"新闻"专业的考生需进行面试(技能测试),其他岗位均不组织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规程另行在平阳县人才网通知。面试(技能测试)由考录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视自动放弃。

"舞蹈编导"岗位面试内容为:⑴个人成品舞蹈展示,⑵根据音乐即兴编舞,⑶舞蹈小品命题编舞,⑷个人才艺展示(除舞蹈外)。

"音乐"岗位面试内容为:⑴现场编曲并写总谱,⑵个人才艺展示(器乐演奏),⑶现场回答专业问题。

"体育①"岗位面试内容为:⑴个人羽毛球专业技能测试,⑵羽毛球专业教学能力测试。

"体育②"岗位面试内容为:⑴个人游泳专业技能测试,⑵游泳专业教学能力测试。

"体育③"岗位面试内容为:⑴个人摔跤专业技能测试,⑵摔跤专业教学能力测试。

"新闻"岗位面试内容为:⑴新闻消息、评论写作,⑵现场回答问题。

七、审核、公示、聘用

1.通过资格复审,无需进行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单位与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有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笔试成绩高分考生;③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审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9类人员;②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7〕27号)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的人员。

3.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必须多于录用指标,等于或少于录用指标的,笔试成绩最低分不能低于60分。

4.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县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所需材料将在平阳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5.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开具介绍信前),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1.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截止为2014年4月10日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年龄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除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7.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9.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23530、58123529

附件:1、201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4年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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