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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招聘简章为进一步加大法院执行工作力度,有效破解"执行难",为通州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执行辅助人员10名(男性)。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法院执行工作力度,有效破解"执行难",为通州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执行辅助人员1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法院执行辅助工作,服从执行工作需要分配,具有吃苦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三)政审合格,本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刑事犯罪嫌疑、无正在服刑记录。
(四)具有通州区常住户口,在通州城区范围内有住房条件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也可报名。
(五)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至28周岁,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身高在1.70米(含)以上。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退伍军人学历可为高中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人民法院四楼政治处,地址:金沙镇银河路40号(世纪联华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提交近期1张二寸免冠彩照。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非本区户籍人员需同时提供住房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0米短跑、1000米中长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总分100分,每项25分,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内容为:语文、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面试
以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从业经历等方面。
(六)体检
对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30%、3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列前10名者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法院政治处负责审查,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执行辅助人员的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工,录用后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通办发[2009]40号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0513-68910018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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